南京玄武湖风景区是南京市的一处有名景点,其建筑项目也一直备受关注。然而,这个项目也因为合同纠纷而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这个案件是建筑领域的一次经典纠纷,我们来了解一下。
案件始末
2017年5月,南昌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承建单位,与江苏千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玄武湖风景区旅游漂流项目景观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其合同相当于一个“整包工”,江苏千境承接属于外专施工项的“构筑物”和“景观”,以9000万元的费用承建项目。
该合同约定,南昌地产需在施工期限内全额支付江苏千境费用,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按照设计变更后的造价支付变更款。此外,若因双方责任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承担一定风险,没有第三方责任。
2018年4月,南昌地产与江苏千境产生合同分歧,江苏千境指出该公司拖欠其施工费用,南昌地产则指责江苏千境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要求其退回造价款。此事下面演变为一场激烈的合同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
案件争端
该案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施工质量问题及合同款项支付问题。
江苏千境认为工程漏洞不是该公司造成的,公司的设计方案按照合同标准进行,但南昌地产为了节约成本而采用了劣质材料,导致工程出现了许多问题。公司还指责南昌地产没有给出构筑物施工的具体要求,导致江苏千境根据其固定想象进行施工,出现了部分质量问题。
南昌地产则认为江苏千境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质量极差,且远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表示江苏千境在施工期间存在违约行为,因此拒绝支付造价款。
案件判决
2019年11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判决。裁决南昌地产支付江苏千境2600万元的未付款项及利息。江苏千境方面则需要退回318万元的造价款。
法院认为,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内容,但江苏千境在施工中出现了一些设计和施工方面的不足之处,其不能全然甩锅给南昌地产。南昌地产也应当支付江苏千境相应的保修责任费用,但不同意支付江苏千境的施工款,因此只需支付其未支付的2600万元。
该案件的判决既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对企业的合同执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也提醒我们如何更好地执行合同,以及如何在建筑项目中更好地平衡双方利益。我们希望此案能为中小企业在与合作伙伴交流中提供指导,以确保企业能够在良好的合作关系中获得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