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核心内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等活动。明确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建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实行属地负责和政府主导的管理体系。规定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分工协作。2.《徐州市装修垃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5日(已生效)。核心内容:针对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管理,适用于无需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要求设置固定收集点(如收集房或临时交付点),并公示投放要求和收费信息。鼓励通过清运信息平台预约服务,并开放数据共享。3.《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2日。核心内容:规范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全过程联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联单管理确保垃圾量一致。城管部门为主管单位,多部门协同监管,并实行处置收费制度。4.《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起施行。核心内容:涵盖建筑垃圾相关扬尘污染防治,如施工、拆除和物料运输等环节。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施工扬尘管理。关键原则与管理体系
处理原则:所有法规均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行“谁产生、谁担责”。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负领导责任,环境卫生部门统筹监管,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按行业分工。创新机制:推动信息化管理(如清运平台)、社会资本参与消纳设施建设,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如需具体条款或申报流程,可访问徐州市政府官网下载全文,或咨询当地环境卫生部门(如徐州市城管局),获取实时指导^[建议查询官网或拨打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