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备案管理
1.工商注册替代资质审批
从事建筑劳务的企业仅需持有营业执照,不再要求施工劳务资质,可直接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2.属地备案义务
新注册的劳务企业应向区级住建部门备案企业基本信息、联系人及主要工种,备案后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流程简化,无需现场核验。
二、用工规范要求
1.实名制管理
总承包单位需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记录工人身份信息、培训经历、职业技能及从业记录,确保用工可追溯。
2.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
劳务企业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薪酬中明确社保费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终止劳务合同时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岗位限制
劳务派遣仅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化工、消防等高风险行业必须采用直接用工模式。
三、企业责任与风险防控
1.总包单位责任
需审核合作劳务企业的备案情况及信用记录,通过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对施工现场的用工安全、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2.劳务企业转型
鼓励向"专业作业企业"发展,聚焦木工、电工等细分工种,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
四、监管与违规处理
1.年度核验与信用体系
人社部门每年一季度开展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结果公开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2.联合执法重点
严查"虚假招聘""非法中介""拖欠工资"等行为,对违规机构约谈、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
>政策依据:
《关于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公告》(苏建公告〔201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9〕155号)建议企业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官网](https://www.nanjing.gov.cn/zzb/)查询最新备案流程,或拨打12333咨询监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