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新政策将于2026年3月26日正式实施。本次变动聚焦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员资质要求及履职规范,旨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以下是核心解读:
一、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新要求
1.安全总监设置
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总监。资格要求:安全总监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其他企业鼓励根据规模及风险设置安全总监。2.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企业需按资质级别配备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如下:特级总承包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总承包企业: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总承包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企业(一级):不少于3人;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企业:额外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分支机构(如分公司):至少配备2人。3.项目经理责任强化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现场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二、安全员履职规范升级
日常操作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全程视频记录履职情况,原始视频保存至少6个月。每日填写施工安全日志,记录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责任明确:企业需将分包单位安全员纳入统一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三、政策影响与建议
本次变动提高了安全员职业门槛(如安全总监需中级注安资格),并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未合规企业可能面临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风险。
立即行动建议:
>为确保2026年3月前合规,建议企业:
>1.评估配备缺口:对照资质级别检查专职安全员数量。
>2.安排资格认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可参考各地应急管理厅官网报名)。
>3.采购记录设备:提前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培训使用流程。
如需具体政策文件,可访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s://www.mohurd.gov.cn/)查询建质规〔2025〕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