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以下4类工程中的2类(工程质量合格):地上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民用建筑工程2项。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构筑物工程2项。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12万平方米(不含)单体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2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单跨24-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建筑工程2项。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持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需主持完成本类别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齐全)。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资产要求:企业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申报流程: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表格并缴纳费用;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官方平台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