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在保障公共利益、提高采购效率、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苏省一直积极推动招投标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下是江苏省关于招投标的规定内容:
一、招标方式
江苏省规定,招标方式应在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指以广告形式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并且公开开标、评标、定标的一种招标方式。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者其他合法的招标方式。
二、招标程序
江苏省规定,招标程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时间限制严格落实。招标程序一般包括需求确认、起草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在招标文件、公告、评标过程中,应当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条件
江苏省规定,在进行招标时,应当明确招标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内容、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评标方法等。同时,招标条件应当合理、公平、透明,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门槛,以及影响市场竞争的限制性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
江苏省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和能力,如有特殊要求,应当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投标人应当自觉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江苏省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保证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认真履行义务、不撤回或变更投标文件、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标结果而提供的担保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保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履行义务、不违反合同约定、不损害招标人利益而提供的担保金。
六、评标原则
江苏省规定,评标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招标人的需求,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应当依据实物质量、工作量、服务水平、产品性能等方面的优劣,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定,得出公正的评定结果。评标的过程应当严格保密。
七、投诉和申诉
江苏省规定,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有关招标的文件、结果提出投诉或者申诉。招标人应当及时受理并回复,如实核查结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八、违法行为的处罚
江苏省规定,对于违反招标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江苏省关于招投标的规定,各相关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